桦甸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机房、变电所及处理池土建工程

桦甸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机房、变电所及处理池土建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TC-08014

1、桦甸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机房、变电所及处理池等土建工程项目,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脱水机房及变电所土建、水解池、格栅及集水井、AIS池、集泥及反冲洗水池、沉砂池;厂区内场地平整,围墙,厂区绿化,厂区道路、广场。

2.2 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40%;自筹资金60%。

2.4工程建设地点:桦甸市四闸门。

2.5开竣工日期: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到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工民建(或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单位在册职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所在地建设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经理资质原件须保存在吉林省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3.3 外埠投标人须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并将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3.4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及文件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既使中标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清除施工现场,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08年1月31日至2月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上述材料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2月22日10时30分,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9、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人不足五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人:桦甸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桦甸市白云大厦

联系电话:133*****028

联 系 人:刘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5楼

开 户 行: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 ****************5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旺先生、孔晓春女士

电 子 信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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