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怀象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怀象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楚雄市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楚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怀象街片区进行城市更新改造,现将怀象街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楚雄市怀象街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市糖业烟酒公司围墙、南至州彝剧团、西至怀象街、北至州燃料公司和州物资局宿舍。具体以改造范围图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以下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装饰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权属转让、分割、抵押;

(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分割、抵押;

(五)新增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本通告有效期为1 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止。

特此通告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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