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蓬江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基本辅具适配类项目的采购公告

年蓬江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基本辅具适配类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4-2025年蓬江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基本辅具适配类)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2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江残联〔2017〕40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9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蓬江区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不少于1间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特制定本需求方案。

  二、服务范围及对象

  具有蓬江区户籍,符合《江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江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条件的服务对象。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四、服务项目总额及资助标准

  本服务项目总费用为20万元,项目资助标准,按《江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江门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执行,如有新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五、服务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如提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则按《江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江门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的规定为符合资格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精准康复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具有相应文件或许可证(包括:编办部门批复成立的相关文件或证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且已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及相关业务半年以上。

  2.上年度全年服务残疾人数不少于50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人员配置

  1.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2.机构工作人员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三)场地要求

  1.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地处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内。服务场所应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环境设计应适合残疾人特点、满足服务内容、服务设备和功能需求。

  2.有固定的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有条件的机构应设置:认知训练区、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区、功能训练区等。

  (四)设备要求

  1.根据服务项目的需要配置相应的设备:功能评估设备、辅具改制设备、助听器、助视器验配设备、假肢矫形器装配及训练设备、办公、宣传、培训设备等。

  2.机构具备展示服务项目相应的辅助器具品种的条件。

  (五)业务功能

  1.根据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需求,按照《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录》或各地制定的服务目录,开展相关服务项目。

  2.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组织机构说明、员工岗位职责、考核、培训等相关管理制度。机构服务职能、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上墙明示。

  3.开展残疾人需求调查、知识宣传、辅具选配、转介服务、辅具转借、上门服务等。

  4.具体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提供康复服务。

  (六)档案管理

  1.按照要求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服务前、后反映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

  2.符合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化管理要求。

  3.有服务对象相关记录。

  七、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根据机构自身条件,对《江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江门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中可提供服务的残疾类别、服务对象、服务项目作出响应和说明。

  (二)根据《江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省、市残联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本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同时为区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

  (三)若中标机构未能提供所有服务项目,未提供服务项目可由残疾人自行选择机构提供相应康复服务。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款项,每个季度按《江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和《江门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的实际服务情况,经审核材料后,支付相应资助费用。如有新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执行。

  九、投标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17:3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0-*******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5号101。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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