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网络运营中心成本性光缆整治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传送网络运营中心成本性光缆整治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广东公司传送网络运营中心成本性光缆整治项目施工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H-ZB-16006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通信施工;

2.2 建设规模: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总投资

(人民币 万元)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标段

建设地点

1

2016年广东公司传送网络运营中心成本性光缆整治项目施工服务采购

2202.00

1352.00

不分标段

广东省21个地市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传送网络运营中心最终批复的项目清单为准。施工等预估费用中,施工服务部分和乙供设备及材料部分不含增值税。

2.3 计划工期: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16年广东公司传送网络运营中心成本性光缆整治项目施工服务,具体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传送网络运营中心最终批复的项目清单为准。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2.6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7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8 同类工程: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干线光缆工程施工;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a)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干线光缆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项目团队要求:

a) 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5年11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b) 每个地市需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地市的管理工作。另外根据具体项目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个地市的团队成员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所对应负责的地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7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7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7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06月08日至2016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2室持以下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 投标人信息登记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完整填写投标人信息登记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地址、公司电话、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并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开户证明等材料索取投标人信息登记号。

3)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30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03室2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项 目 负 责 人(招标师):盛菲

项 目 联 系 人:马晓娇

电 话:188*****456

购买文件联系人:马姗姗小姐(购买地址:远晖商厦8楼812室)

电 话: (020)********

传 真:(020)********

电子邮件: 188*****456@139.com / gczb@vip.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218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8日

标签: 网络 光缆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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