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大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大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大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大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现委托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

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大楼现有消防系统设施不符合相关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办公楼消防系统正常工作,对办公楼消防系统进行整改。

1.2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整改工作。

1.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

1.4比选范围: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87.5米,现对整栋办公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整改工作。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篇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2、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应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有效的履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2.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3.2获取方式:

3.2.1领取比选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2.2比选申请人可以选择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网上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获取比选文件,邮箱:hxzb0314@163.com,邮件内容如下: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邮件内容:

(1)到“http://hxzb2009.ysepan.com/”下载“比选文件签领表”,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完整,然后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

(2)领取比选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采用A4纸幅面,将资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3)比选文件费交费凭证。

户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131*****001**********

2、现场发售:比选申请人携带“领取比选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1-601室领取比选文件。

3.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售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3日15时00分,比选申请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hxzb.com/)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甲71-2号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承德办事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联系人:苏东强、张小娜

电 话:0314-*******

邮 箱:hxzb0314@163.com

标签: 消防安全 综合大楼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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