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净水器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净水器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司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净水器采购项目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CKFQ-55(2016)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净水器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约13.93万元
四、质保期:两年(不含滤芯等耗材)
五、要求供货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0日历天完成采购、供货、运输、安装合调试,直至所供净水器调试至正常使用并通过验收。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并具有在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5、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采购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谈判采购文件发放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300 元整(¥ 叁佰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附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投标(谈判响应)文件接受
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下午15时。由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会议室(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一楼)。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15日下午15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开户名: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新都支行
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庭长 电话:138*****267
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赣江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青
电话:159*****696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北5楼5088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1日
标签: 净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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