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医院门诊二楼MMC门诊和中医科门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人民医院门诊二楼MMC门诊和中医科门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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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人民医院门诊二楼MMC门诊和中医科门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06 至 2024-05-11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辽宁省人民医院门诊二楼MMC门诊和中医科门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人民医院门诊二楼MMC门诊和中医科门诊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医院门诊二楼MMC门诊和中医科门诊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81,169.91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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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概况

改造建筑面积:总计约670平方米。

将医院门诊二楼EICU区域改造为MMC门诊和中医科门诊。

①拆除:部份现有内部间隔墙体,装饰棚面、门、设备带、电源、照明、给排水、暖通、消防等末端拆除,建筑外墙保持不变。

②新建:增加房间隔断设立诊室,增加宣传标识等,改造给排水管道,空调管道、消防管道、增加用水器具,增加网络终端等,工程最终符合国家MMC配置与装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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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1. 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施工图纸和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 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 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

5. 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 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8. 承包单位采购的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经采购单位认可批准并经监理单位认证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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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要求

主要工程做法:

1、主体室内面层改造。

2、墙面采用饰面防火板墙面及粉刷墙面。

3、天棚采用石膏板天棚及金属饰面板天棚。

4、地面采用地胶地面。

5、通风系统改造。

6、强弱电(消防、照明等)系统改造。

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辽宁省、沈阳市、建筑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以下给予出的技术规范不应认为是全面的: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木器涂料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GB*****-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1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

《室内用水性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有害物质的限量》GB*****-201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5

《工程做法》05J909-LD06

《建筑用砂》GB/T*****-2011

《内装修》 13J502-1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2016

《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2009

《陶瓷砖》GB/T4100-2015

《建筑室内吊顶工程技术规程》CECS255-2009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2008

《纸面石膏板》GB/T9775-2008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GB/T*****-2009

《细木工板》GB/T5849-2006

《中密度纤维板》GB/T*****-2009

《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HPL)》GB/T7911-2013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 号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0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2004

《卫生陶瓷》GB6952-2015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8

《钢化玻璃》GB*****.2-2005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T*****-2006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 及《家具力学性能试验》GB/T***** 的规定。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201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20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201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施工手册》(缩印本)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2015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2013

《内装修—室内(楼)地面及其它装修构造》 03J502-3

当国家或辽宁省发行新的技术规范、标准或对现有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更新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新的技术规范、标准或现有技术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涉及到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1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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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辽宁省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的80%,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定案总金额的97%,定案总金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4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6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

免费工程保修期:维修工程验收合格开始计算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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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以实际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4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春艳、张冬妮
电 话: 024-********-3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门诊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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