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国营长虹机械厂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ZXGJG*******-GYCH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下窑路99号

建设规模:厂房建筑面积918平方米,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 446.******万元

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168日历日完工。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地面装饰工程、墙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室外道路,以及发生的地基处理工程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001,标段(包)名称: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三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业建筑工程项目达到1个或以上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授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在“军队采购网”中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的供应商。

3.7此次招标,禁止具有外资背景的施工单位参加。

3.8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 5 月 13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下列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以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将证明文件扫描后将清晰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核查无误后,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潜在投标人持下述材料报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文件售后概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5 月 22 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5 月 22 日9时30分。

递交文件形式:纸质文件。

地点为:招标代理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街丽景大厦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平台(http://www.sxzx2016.com/)、(http://)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国营长虹机械厂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0773-*******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营长虹机械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凯风路99号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街丽景大厦三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陆工 联 系 人:彭工、梁工

电 话:/ 电 话:191*****683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桂林市,秀峰区,雁山区,桂林,0773-

标签: 施工招标 新建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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