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和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和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委托,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和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和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NMCX24T-0032
3、采购内容: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预算金额:*****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所需提供资料:
3.1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4、采购文件售价每本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比时间和地点
1、询比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
2、询比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471-*******
采购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李思琦 李晓英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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