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2#环境整治升级供给车间钾肥、三元、科技、元通盐田堤坝坡面及路面维护—10#光卤石池使用翻斗车倒运废盐配合机械刷坡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2#环境整治升级供给车间钾肥、三元、科技、元通盐田堤坝坡面及路面维护—10#光卤石池使用翻斗车倒运废盐配合机械刷坡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4-05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钾肥、三元、科技、元通盐田堤坝坡面及路面维护—10#光卤石池使用翻斗车倒运废盐配合机械刷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钾肥、三元、科技、元通盐田堤坝坡面及路面维护—10#光卤石池使用翻斗车倒运废盐配合机械刷坡项目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对供给车间10#光卤石池西南角使用自卸车倒运废盐配合机械进行堤坝边坡刷坡。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6.1依据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第二党支部支部委及钾肥分公司第12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要求,钾肥分公司盐田区域整改直接委托中铁五局、中交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或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内长期《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关于跑冒滴漏及可视化项目、厂容厂貌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流程的通知(修订)》的相关要求,由于环境整治升级整治项目时间紧、任务急,为彻底整治钾肥分公司环境整治项目,推动公司绿色清洁高质量发展,确保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陕西泰润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钾肥分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名单单位,该单位长期为钾肥板块单位服务、人员及机械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熟悉业务流程,且为钾肥板块的框架合同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及时高效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同时能够完成甲方要求的临时性任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6.2根据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 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条“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需紧急采购”的规定,就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钾肥、三元、科技、元通盐田堤坝坡面及路面维护—10#光卤石池使用翻斗车倒运废盐配合机械刷坡项目按非招标直接采购方委陕西泰润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陕西泰润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钾肥、三元、科技、元通盐田堤坝坡面及路面维护—10#光卤石池使用翻斗车倒运废盐配合机械刷坡项目
2.2履约期限:5日历天。
2.3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电 话: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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