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文件精神和滁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定远县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抗灾救灾应急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农机“三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配优配强农机装备,建立健全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防灾救灾能力。

二、建设目标

依托已建成的农机“三中心”,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能力,培育一批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成为所在区域农业生产的基干力量和抗灾救灾的主要力量。力争经过3-5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县22个乡镇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网。

三、认定标准

1.原则上占地面积5亩以上。

2.有专门办公管理用房,有培训室,配备桌椅、电脑等办公和培训设施。

3.粮食烘干具有一定的烘干能力,日烘干能力30吨以上;拥有耕、种、收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5台套(其中拥有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装备不少于10台,插秧机总量不少于5台)。

4.具有一定的抗灾救灾应急能力,年度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能力不低于1万亩。

5.配备有电脑、投影仪(电子屏幕)等信息化设备并连入互联网;“农机通”平台比例达到80%,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6.建设规模大、农机装备种类齐全、社会化服务能力强、信誉度高的服务组织优先认定。

四、认定程序

1.根据《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由乡镇进行遴选审核,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复核。

2.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自愿申报。申报时需填写《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申报表》(见附件),并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认证标准的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公告申报截止时间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

3.审核确定。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项目申报条件认真复核申报材料,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本着“公开公平、好中选优”的原则,初步确定为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是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动员有能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快推动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培育建设。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切实解决好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难等困难;统筹涉农资金支持服务中心优化装备、提升服务能力;安排技术人员开展结对帮扶和技术指导,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抗灾救灾应急演练,提高服务能力和应急能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的鲜活经验。按照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要求,选择一批管理科学、装备齐全、人员精干、服务优质、救灾高效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申报表》

定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0日

附件:

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申报表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申 报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申 报 名 称

定远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 亩 机库 平方米 机棚 平方米 仓库面积 平方米 水泥场地 平方米 育秧工厂 平方米 育秧大棚 平方米 烘干机组 吨 总投资 万元

机具

及服务能力

大中型拖拉机(牌证齐全) 台 联合收割机(牌证齐全) 台 插秧机 台 机动喷雾器 台 无人机

台 他 。

机耕面积 万亩 机播(机插)面积 万亩 机收面积 万亩 机械植保面积 万亩 粮食烘干

吨。

乡镇农机站意见

2024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2024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2024年 月 日

注:1、申报时附带材料: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2、建设规模、机具和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服务中心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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