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C23-QSGR-2024-WZ04
CRCC23-QSGR-2024-WZ04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岐山县城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05-06 14:45:56
投标截至时间:2024-05-10 10:00:00
内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岐山县城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中粗砂、石灰、实心砖)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CC23-QSGR-2024-WZ04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岐山县城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因现场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5月10日10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或发送至邮箱:**********@qq.com。
一、物资询价需求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址 |
1 | 中粗砂 | 吨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 ||
2 | 石灰 | 吨 | 1265 | ||
3 | 烧结实心砖 | 240×115×53mm | 块 |
注:云采系统采购材料个别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与实际采购材料信息不一致平台已做好备注,上传报价单请以询价公告清单为主进行报价。
二、项目简介:
岐山县城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主要负责在县城南区新建热源厂一座,近期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热源厂建筑面积约3628.16㎡,供热设备总装机容量24兆瓦。新建南城区一级供热管网13.3km,新建及改造城区二级供热站15座。
热源厂内建设内容包括热源井13口,井深2600m(暂估),新建主厂房1栋、综合楼1栋、门卫1栋及厂区室外道路。换热设备主要有:中深层地热高温水源热泵机组4台套、冷凝卧式天然气锅炉1台套、低温空气源热泵9台,组合式水换热机组12台套。
有关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
1.4供货能力:报价单位需要有满足采购方需求数量的成品材料。
2.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单、营业执照、报价物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相关业绩(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到场材料双方共同清点数量签字确认,并开具签收单据。
6.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付款方式:网银、银行承兑、中企云链(云信)、铁建银信、银行融信。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根据合同条款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双方需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按每月20日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验证合格的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次结算货款金额的70%,剩余该批次货款的30 % 分三个月支付,每月支付10%。(乙方须出具所供应材料的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卖方应予以理解。)
9.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10.报价有效期:90天。
11,其他要求:
(1)报价单位需要有足量成品货物,能够及时将材料送至采购方施工现场。
(2)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通过项目采购领导小组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询价结果的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岐山县城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 系 人:孟令春(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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