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室外屋面光伏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室外屋面光伏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受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室外屋面光伏建设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室外屋面光伏建设项目
2. 招标编号:0747-2461SCCZN016
3. 项目概况:利用办公区域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面积约*****㎡,拟装机容量不低于1020kWp。
4. 招标范围:
(1)依据现场条件完成项目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行业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量清单采购本光伏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和辅材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二次转运、交付、检验等。
(2)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项目的施工。如因施工对现场原有设备设施损坏,需进行修复。
(3)配置一套智能监控系统(含监控主机),实时监控电站信息,同时可以智能提示电站设备故障或预警(系统需与航信场地能源管理系统无条件对接)。
(4)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完成项目的调试、试发电和并网发电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工程验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移交之前项目所有运维工作等。
(5)投标人须完成项目在发改委的备案工作。
(6)投标人承担项目电力接入报批手续的工作,完成项目的并网发电。
(7)协助招标人完成申请国家、地市、区级新能源设备补贴工作。
(8)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且满足相关国家要求、国家电网对光伏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项目设计要求等。
(9)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和服务工作。
(10)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5. 项目其他信息:
(1) 项目地点: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机场北线高速与天北路交界处)
(2)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2022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资信证明;
(4) 投标人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2023年04月01日至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
(5)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04月01日至今)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参与的本次采购活动无效,并将被作为不良记录,至少1年内无权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且已并网1个(合同额400万元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已并网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三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13)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14) 投标人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服务,不得转包或分包;
(1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投标,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投标人上述资格条件的第(1)至(6)、(12)、(13)项规定的条件。
2)针对上述资格条件的第(7)至(11)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成员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成员符合,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的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成员为牵头人。
5)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不符合上述1)至4)项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无论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由哪个成员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除联合体相应成员提供的材料或内容外,其他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和材料均仅由牵头人提供或出具即符合要求。
8)招标文件中其他对投标人的要求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
9)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8. 招标文件领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件/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将企业营业执照PDF彩色扫描电子版通过在线报名上传至平台,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下载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
9.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第2311会议室
1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
13. 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14.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邮 编:******
联 系 人:韩伟轩、贾亚弯、曹颖、刘畅
电子信箱:hanweixuan@sinochem.com、jiayawa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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