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器材采购项目包1:轮胎和蓄电池

车辆维修器材采购项目包1:轮胎和蓄电池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依据《军队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军队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公开版)》,参考国家和军队有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车辆维修器材采购项目包1:轮胎和蓄电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器材采购项目包1:轮胎和蓄电池

二、招标编号:24-70CAN5482

三、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四、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单项最高限价(元)(含税)

本包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完成时间

地点

1

37×12.5R16.5LT轮胎

64

******.12

494.4443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产品交付

山东省泰安市或辽宁省沈阳市

2

LT265/75/R16轮胎

98

*****.04

3

9.00R20-16PR全钢轮胎

(含内胎、垫带等)

1024

*******.12

4

11.00R20-18PR全钢轮胎

(含内胎、垫带等)

136

******.40

5

12.00R20-18PR全钢轮胎

(含内胎、垫带等)

881

*******.54

6

13-20-16PR斜交轮胎

(含内胎、垫带等)

108

******.48

7

14.00-20-20PR斜交轮胎

(含内胎、垫带等)

72

******.00

8

78-600 12V 69Ah 115min 600A(SAE)蓄电池

53

*****.33

9

95D31L 12V 80Ah 600A(SAE)蓄电池

41

*****.79

10

6-QA-180 12V 180Ah CCA (SAE)1050A蓄电池

869

******.92

11

备注:

1. 报价总价或任一单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税),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本包选择1个中标人。

3. 投标人应对全部产品(含相应服务)进行报价,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4. 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金来源、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项目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94.444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装备采购活动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10.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与车辆类(含总成、零部件)的生产或修理或技术服务相关;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且承制范围与车辆类(含总成、零部件)的生产或修理或技术服务相关(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报名发售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24年5月6日9:00:00(北京时间)起至2024年5月11日17:00:00(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

3.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如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请出具自拟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标书款付款凭证到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一层左侧领取招标文件。

4.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扫码开具,开出后将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中。

5.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招标文件的凭证,不作为评审依据,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7.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如下(公对公汇款):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顺源里支行

账号:110*****740*********

转账备注:24-70CAN5482+标书款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开标当天上午8:20-9:00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迟到的投标。

3.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一层会议室

九、招标人信息

1.名称:某单位

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3.联系人:王先生

4.电话:024-********

十、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一层

3.联系人:张武、刘瑛达、王丽欣

4.电话:185*****609、010-********

5.传真:010-********

6.邮箱:zhangwu@sztc.com

十一、询问、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1.部门:某单位

2.联系人:王先生、赵先生

3.联系电话:024-********、024-********

4.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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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维修 蓄电池 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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