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筹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自筹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拉布大林分公司2016年自筹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SJYB-2016-GC-0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布大林分公司2016年自筹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海农公司字[2016]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拉布大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300吨烘干塔1座,购置120吨电子汽车衡4台,麦场砼地面2000平方米,大棚维修72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拉布大林分公司二队、三队、四队、五队、七队、120队、105队。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施工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购置120吨电子汽车衡4台,交货时间:签订合同15日内,标段编号:ESJYB-2016-GC-0039-0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二标段:购置300吨烘干塔设备,交货时间:签订合同15日内,标段编号:ESJYB-2016-GC-0039-0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800000.00元;

三标段:120吨电子汽车衡、300t烘干塔基础建设与麦场砼地面2000平方米,标段编号:ESJYB-2016-GC-0039-0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857731.00元;

四标段:大棚维修7200平方米,标段编号:ESJYB-2016-GC-0039-0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检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开标时一、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告附件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本次招标要求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时三、四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告附件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标段信用保证金金额:28000.00元

二标段信用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三标段信用保证金金额:85773.00元

四标段信用保证金金额:114129.00元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

账 号:****************392

说明:投标人缴纳信用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egn.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话形式(****-*******)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

2016年 6 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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