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方案咨询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方案咨询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方案咨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服务需求
结合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础与优势,深度支持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申报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申报方案1份,并组织邀请行业专家评审论证方案1次;同时,针对车路云一体化落地、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探索等相关话题,交付其相关必要的政府支撑材料和专报材料编制文件不少于3份。
二、项目概况:
2024年1月15日,工信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文件),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确定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推动网联云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应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试点期为2024—2026年。
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方案和行动计划服务:以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规划为基础,结合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内容,从产业规模、技术创新、产业主体、示范应用服务等方面提出行动目标,围绕高标准应用示范区建设、示范应用场景拓展、产业政策法规探索等方面明确重点任务,形成指导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方案的行动计划。
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城市建设政策体系建设服务:为支持城市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规范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分别从道路交通管理、运营管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测试评价等方面开展研究,形成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系列政策,并组织邀请行业专家开展评审论证。
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咨询服务工作结合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情况,以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内容为基础,围绕产业实力、创新能力、应用水平、发展环境等方面对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沈阳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路径及实施方案。
三、采购内容:
1、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咨询服务,包括应用试点建设的总体技术规划顾问,共性技术和标准制定指导和研究等。
2、车路云一体化政策咨询与行业信息跟踪服务。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单位要求:具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工作成果优秀。
2、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经验丰富,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项目团队需实行专人负责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本项目工作。项目组(含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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