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燃气科研服务用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燃气公司燃气科研服务用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燃气科研服务用房 | ||||||||||||||||||||||||||
项目编号 | ****-*******-XJ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建设主体为燃气科研服务用房一栋,框架结构,设计为三层,局部以塔楼的形式升高为四层;试验(站、场、基地)设施一栋,主体结构为大跨度钢结构,局部为两层砖混结构附属建筑。建设水、电、暖、燃气及通讯等配套设施。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新建燃气科研服务用房及试验(站、场、基地);(2)水、电、暖、燃气及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设计为准。3.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区燃气公司原西环路液化气供应站及东侧空地处(西环路以东、昆仑路以南、幸福路以北)。 4.工期:计划工期135天(日历天数)。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燃招-2016-003燃气公司燃气科研服务用房建设施工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许可GB1、GB2;获取新疆油田公司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场准入证》、《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6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6月17日 19时00分00秒 | |||||||||||||||||||||||||||
3.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 分,在新疆石油管理局燃气公司302室(克拉玛依林园路16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无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无 日内寄送。(不接受邮购方式)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石油管理局燃气公司一楼会议室(克拉玛依林园路16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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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标签: 燃气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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