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农局发〔2024〕36号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农局发〔2024〕36号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农局发〔2024〕36号
发布时间:2024-04-30 17:40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确保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力争全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三农”力量。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力夺取粮食丰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两手发力,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212.8万吨以上。压实责任稳面积。推动下达粮食生产任务至各县(市、区)、乡镇和村委,落实到田块和季节,着力稳水稻、稳玉米、稳大豆,支持恢复并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39.3万亩以上。统筹要素提单产。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这一头号工程,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水稻增密增穗、水稻玉米高产攻关三大行动,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强化项目引领。推动马山县玉米国家级整建制推进县单产提升,在11 个县(市、区)、开发区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在 12个县(市、区)创建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实施水稻玉米“一喷多促”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强化扶持稳收益。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双季稻补贴和南宁市粮油生产补贴等政策。督促落实国家、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补贴、主产区粮食生产激励政策和市级粮油生产补贴政策等,及时足额发放涉粮补贴和项目资金。配合自治区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农资储备调剂。

(二)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落实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确保大豆面积稳定在27.32万亩以上,油料播种面积 74.76万亩以上。多措并施稳大豆。用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优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布局,落实2.8万亩带状复合种植目标任务,探索发展其他间套种大豆模式。多措并施扩油料。支持利用冬闲田增加收籽油菜面积,大力推广“稻稻油”“稻油”轮作模式。扩大花生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芝麻等特色油料生产。

(三)全面提升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着力稳猪禽、增牛羊、兴蛋奶,确保全年肉产量稳定在70万吨。稳定生猪产能。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落实各项产能调控措施,加强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稳住生猪调出大县等主产区和大型猪场的基础产能,确保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自治区下达任务的合理区域。扩大牛羊生产。落实各级产业支持政策,充分利用自治区牛羊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粮改饲”和牛羊提质增量行动,加快推进一批牛羊生态养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优质家禽及禽蛋产业发展。推进家禽产业链建设,推动大型蛋鸡项目建设,支撑禽蛋产量增长15%以上。加强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

(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挖掘水产养殖潜力,力争全年水产品总量达25.88万吨、增长3.6%。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拓展渔业发展空间。重点发展陆基圆(方)池循环水养殖、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稻虾综合种养产业和重启大水面生态渔业,实施大水面增殖渔业试点,持续抓好“江南空港现代渔业示范带”“西乡塘金陵-坛洛现代渔业示范带”和上林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和升级完善。

(五)统筹抓好其他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蔬菜产业稳步增长。围绕蔬菜单产、品质双提升,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建设一批设施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充分利用气候优势,扩大发展秋冬菜种植,提升“南菜北运”“西菜东运”保障能力。力争全年蔬菜(含食用菌)产量达795万吨、增长5%。优化果业结构布局。建立特色多样,优质高效的水果产业体系。打造一批高标准果园基地,改造提升老果园,建设示范新果园,有序压减过剩产能,提高水果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积极开展植物检疫及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强化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开展大宗水果采后分级处理,提高优质果、精品果上市的比例,促进优果优价,力争全年园林水果产量增长9.7%。推动桑蚕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打造南宁优质茧丝加工基地,重点提升建设横州、宾阳、邕宁、马山、上林等5个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县,推广“桂蚕8号”“桂桑6号”等高产多抗优良新品种,发展工厂化、省力化、规模化养蚕,积极推进饲料养蚕和蚕桑茧丝绸全产业链发展,力争蚕茧产量达7万吨、增长4.8%。加快发展茶产业。聚焦茉莉花茶、六堡茶等特色茶,抓好标准化茶园建设,提升改造茶叶初制加工厂,扎实做好2个自治区茶叶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力争茶产量达0.5255万吨、增长5.59%左右。大力推进园地中药材种植。建立健全主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力争园地中药材产量达4.5万吨、增长13.92%。

(六)提升设施农业水平。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制定南宁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规划,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实施,力争全年设施农业总产值达到349.28亿元以上。推进设施种植升级。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设施大棚、工厂化生产车间、水肥一体化设备建设和果树设施栽培。加快推进水稻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蔬菜育苗中心。提升设施养殖水平。鼓励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升级改造规模养殖场,加快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先进适用装备应用,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快智慧养殖场信息化建设。支持新(扩)建一批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场,创建18个自治区级以上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支持小蚕设施化共育、大蚕工厂化饲养设施发展。加快发展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现代设施渔业。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设特色产业数字农业应用基地,推动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动建设智慧农场、智慧果场、智慧猪场、智慧渔场等地。持续优化南宁农业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

(七)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抗灾。科学防范气象灾害。密切与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联系,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台风、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落实国家、自治区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和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储备,落实防灾减灾、稳定增产等关键措施。加强病虫和疫病防控。落实上林县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病虫监测网络建设,统筹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全面推行动物检疫电子无纸化出证,建设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等。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做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验监控。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农业防灾减灾队伍建设。组织各地组建常态化农机防灾救灾应急作业队,加强防灾救灾农机储备。

二、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打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八)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启动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编制工作,加强与水利灌区、甘蔗保护区衔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工作,统筹整合资源,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模式。组织各县(市、区)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2.25万亩增发国债项目建设,抓好2021-2022年完工项目的验收及移交管护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开展2023年项目质量抽检工作。

(九)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地力。推动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开展退化耕地治理,集成推广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推动土壤改良培肥示范。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督促县区完成未耕种图斑核实,指导农户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无人耕种的耕地。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重点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完成严格管控类耕地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持续推进10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全市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成果编制工作。配合自治区开展土壤生物专题调查。

(十)提升现代特色农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系统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统筹推进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加速科技创新,大力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现代种业振兴、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加工、农业设施与农机装备为中心,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新技术推广、新成果应用以及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等科研项目。加大品种改良力度,在马山县开展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示范。引导、组织农业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申报科技开发与研究项目,开展农业技术攻关。加大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节水技术等农业适用技术。加强香蕉枯萎病、柑橘黄龙病防控并推广抗耐病品种,科学防控农作物病虫害。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绿色农业、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组织实施牛品种改良,引进优秀种公羊,大力推广三黄鸡品种和肉鸭旱养技术,加强生态种养技术示范与推广。提升农业服务能力。依托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成一批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示范站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推广多项适合当地实际的主推技术和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开展冬春大培训和农业服务三下乡活动。激励和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农业科技奖项申报和职称评定,实施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协调推进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组团式”帮扶。   

(十一)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实施国家、自治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隆安县、上林县野生稻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育种创新攻关。配合自治区实施好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育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2024年通过国家、自治区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达到100个以上。加强育种制种基地建设。扶持创建一批育种制种基地,建设一批水稻、玉米、水果、蔬菜等优势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和种子加工项目,建设一批畜禽、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制种大县。扶优扶强种业企业。继续扶持我市种业企业,在种业发展的资源保护、育种创新、良种繁育等关键环节,在全市建设一批项目,组织参加中国(广西)—东盟现代种业发展大会、“看禾选种”大会等活动。优化种业市场环境。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种业市场监督抽查力度,落实好国家级、自治区级种子储备制度。

(十二)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快重要作物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推广,推动糖料蔗机收取得突破。指导武鸣区创建全国甘蔗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农机装备研产推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推广重要农作物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推动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武鸣区起凤农机专业合作星级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应用水稻等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机手作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机收减损。

三、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动农业发展绿色转型 

(十三)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坚持并完善禁渔期制度。落实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增殖放流科学规范管理。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审批。配合做好涉渔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涉渔生态补偿措施落实。

(十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实施科学施肥增效行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进县项目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动化学农药减量化,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畜禽养殖规模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同时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消纳土地,或与周边种植户合作开展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粪肥还田年度计划,建立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并形成月报制度。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

(十五)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落实国家生态循环农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推广绿色技术促进小循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绿色高效品种机具,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粮畜菌果等生态种养。推进种养结合促进中循环。加快培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提升畜禽粪污处理水平,结合化肥减量、增施有机肥等行动,鼓励种养结合,促进畜禽粪肥还田,发展绿色种养生态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绿色经济促进大循环。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申报。

(十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力争全市有效期内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达140个。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豇豆、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强其他合格率偏低品种监管,持续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农产品检测,对照1.8批次/千人抽检任务要求(其中监督抽查不少于20%),加强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查,确保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风险会商和监测研判,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推广应用新型快速检测技术,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覆盖范围。培育“邕”系农业品牌。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中国、广西农业品牌目录为重点,培育和提升“邕”系农业品牌。创建“上林大米”“隆安香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申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优质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做强南宁火龙果、武鸣沃柑、横州茉莉花、上林大米、宾阳古辣香米、马山黑山羊等农业品牌。加大“邕”系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持续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四、全链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十七)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落实好上位规划。落实广西农业产业整体布局规划和小流域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支持以县为单位差异化用好乡土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做精特色产业。做强做优粮食、水果、蔬菜、生猪、糖料蔗、茉莉花茶(六堡茶)、家禽、桑蚕、牛羊、水产、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建设一批特色粮食、水果、畜禽、桑蚕等产业强镇。

(十八)提升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升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精选分级、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逐步补 上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短板。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发多元 加工产品。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以培育壮大南宁老友粉产业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种植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大米、竹笋、辣椒、西红柿、黄豆等主要原材料种植,加强肉类、蛋类、菌类等其它原材料生产加工的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结合地方特色食材,进一步拓宽南宁老友产品品类,生产老友酱料包、老友火锅底料、老友面食、老友肉制品等一系列衍生产品。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建设一批水果、蔬菜、水产、畜禽产业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建设具备加工、质检、分级、包装、冷储、冷运等功能的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 

(十九)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融合载体。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提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产业强镇,加快马山县、青秀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步伐。全年新增认定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6个以上,新增认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家以上,引导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农文旅融合。实施休闲农业提升行动,争创1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开发差异化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和服务。

(二十)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深入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提高生产经营净收入比重。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新建一批联农带农益农产业项目,鼓励发展特色种养等家庭经营项目。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巩固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水平。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联动增长机制和惠农政策落地调度督办机制。加强惠农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实施惠农资金直达资金专户管理、资金兑付使用进度与后续资金分配挂钩长效机制,确保各类涉农补贴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挖掘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盘活利用乡村资源资产,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机制,稳住农民土地租金收益,鼓励集体经济分红促增收。

五、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一)稳步推进农村改厕。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奖补政策宣传,推行“农户自建、政府奖补”改厕模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户厕改造。常态化开展农村改厕情况摸排,督促整改问题厕所。在具备条件的村(屯)建设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利用设施,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专项提升行动。组织申报创建一批全国美丽宜居村庄。

(二十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新推广有效治理办法。扩大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覆盖面,丰富拓展“红格善治”工程、“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培育一批清廉乡村建设示范单位。持续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与清廉乡村建设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开展第五批全国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工作。

(二十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县(市、区)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丰富乡村文体生活。坚持农民唱主角,鼓励支持基层和农民群众自主举办广西万村篮球赛、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农民群众参加全区“和美乡村健康跑”活动。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组织县区申报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广西隆安壮族“那文化”稻作文化系统、广西横县茉莉花复合栽培系统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指导隆安县、横州市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宣传。

六、稳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二十四)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土地延包试点。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5个县(市)实施整县试点、7个城区实施整乡镇试点,推广应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试点符合延包条件的农户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土地流转合理价格引导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制度,规范引导资本有序下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完善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配套措施。

(二十五)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指导马山县和兴宁区分别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家庭农场试点县项目建设,组建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品牌联合社,创建认定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6个,认定一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以县域为单位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年内培养20名左右优秀辅导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周期提供服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贯彻落实《2024年广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推广订单合作式、全程式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拓展农资供应、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初加工。引导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服务主体、行业协会等以主要粮油蔗作物为主,兼顾特色经济作物,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全产业各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标准。

(二十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监管,重点做好帮扶项目资产的核实与监管。推动上林县开展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和有偿退出、有偿转让等全国试点工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严控经营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债务,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鼓励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服务。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进场公开规范交易。

(二十七)推动高水平农业开放合作。推动面向东盟国家服务一带一路开展农业合作交流。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的农业样板。组织申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培育提升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桂台农产品示范基地。依托自治区农业平台,重点建设境外合作示范区中国—柬埔寨良种水稻繁育示范基地,推动“两区一站”建设提质升级。配合自治区、南宁市开展农业对外交流活动。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链招商。积极参加全区招商推介活动,通过持续开展多种形式外出招商,引进一批农业强优企业落地投资。

七、强化支持保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十八)健全农业农村多元投资渠道。加强财政支农政策研究和投融资形势研判,谋划储备一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强化绩效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方式。扩大信贷资金规模。以政银担联动机制为平台,扩大政银担合作范围。持续优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贯彻落实“桂惠贷”政策,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积极争取承担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等贷款贴息试点,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提升全市农担服务效能。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农产业贷工作。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扩大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鼓励发展渔业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落实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发挥乡村振兴基金作用,利用好乡村振兴集团、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平台,有序扩大农业农村投资。

(二十九)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农业和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组织参加第三届广西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落实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作。创新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千雁万群”“头雁”项目,推动创建“头雁领航”基地。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广西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开展广西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工作、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示范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以上。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组织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活动。探索开展农民专业技术等级评定,推动认定一批“土专家”等乡土人才。落实“最美三农人”“十佳农民”等典型宣传选树活动,做好“神农英才”“自治区优秀专家”“广西高层次人才”“八桂之光”等项目人才推荐工作。实施新“三农”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提升年行动。落实全区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农业农村系统骨干开展培训,继续开展“乡村振兴+行动学习”项目。

(三十)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化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查促规范。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参加上级开展的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执法培训和队伍规范管理。加强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畜禽屠宰、农机、渔业、农村宅基地等重点领域执法,探索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农业执法方式。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创新农村普法机制,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三十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强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影响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问题。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维护网络意识形态稳定,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加强正面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系列行动,突出党建引领促“三农”,打造机关党建品牌,抓实抓好党建和业务融合互促,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务干部“四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做好统战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三十二)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地区,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清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敏感信息报送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妥善处置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村外嫁女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安全防范和保障。推进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与自治区和南宁市主要媒体合作交流,健全信息宣传报送制度,深挖工作亮点经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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