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ZJGJ-JLS-FWZB03-202404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标段:32.0000 万元;二标段:15.0000 万元;,
招标人为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提供开展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 400 批次。具体服务内容包
括动物产品样品采集、储运、实验室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及期间的相关工作,二标段提供对
各地推荐申报的 30 家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内容包括养殖场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
合评审、评价结论等评价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一标段);
(002)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一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本项
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一标段的供应商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主要包括:通过省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以及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农产
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仅需参加一标段的投标单位提供);(一标段单
独提供)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
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的财务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3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
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 每个标段选取 1 家,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002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二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本项
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一标段的供应商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主要包括:通过省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以及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农产
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仅需参加一标段的投标单位提供);(一标段单
独提供)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
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的财务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3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
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 每个标段选取 1 家,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2)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4)参加一标段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
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主要包括: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
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以及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CATL)且提供独立的检测实验室证明材料(以资质证书 CMA 原件为准);(一标段单独提
供);(5)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
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
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3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不退不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
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
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吉
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JLS-FWZB03-20240407;
项目名称:2024 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及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标段:32.0000 万元;二标段:15.0000 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32.0000 万元;二标段:15.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一标段提供开展畜禽及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检测 400 批次。具体服务内容包
括动物产品样品采集、储运、实验室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及期间的相关工作,二标段提供对
各地推荐申报的 30 家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内容包括养殖场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
合评审、评价结论等评价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要);
服务期限: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
起至 2025 年 1 月底前完成;
服务地点:甲方所指定的地点;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二标段: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本项
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一标段的供应商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主要包括:通过省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以及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农产
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仅需参加一标段的投标单位提供);(一标段单
独提供)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
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的财务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3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
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 每个标段选取 1 家,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身份证提供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
方式:获取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
业执照”);
(4)参加一标段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主要包括:通
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以及省级及以上颁发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且提供独立的检测实验室证明材料(以资质
证书 CMA 原件为准);(一标段单独提供);
(5)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
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的财务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3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不退不换。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
场 B8a 座 22 层);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
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1486 号
联系方式:陈宏波 0431-88906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联系方式:赵洋 0431-85361819-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0431-85361819-80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1486 号
联 系 人:陈宏波
电 话:0431-889066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联 系 人: 赵洋
电 话: 0431-85361819-805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