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类仪器仪表招标公告
营销类仪器仪表招标公告
惠州供电局营销类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委托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惠州供电局营销类仪器仪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惠州供电局营销类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招标模式:公开招标(框架)
(四)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六)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惠州供电局调度综合大楼
(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八)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或此类物资由网省公司采购其中标结果发出时)。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
二、招标标的物信息: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包数的设置按照标包划分原则及年度的需求预测量进行设置。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预测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1 | 营销类仪器仪表 | 285 | 标包1 | 100 |
(1)上述项目预测金额仅为各单位需求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
(2)本招标项目采取框架招标形式,具体的需求数量、交货的时间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需求的订单数为准。
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方可报名: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一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确定正式投标人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等于3-5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则按“资格预审择优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前5家为正式投标人。当分数相等时,以2014-2015年的销售同类或相关产品合同累计金额大的单位排前;若2014-2015年的销售同类或相关产品合同累计金额相等时,以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大的单位排前。
七、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至2016年 6 月 13 日
八、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6年 6 月 20 日0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6:30时。
九、投标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9*****689。
十、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惠州供电局调度综合大楼。
招标项目联系人:潘工,****-*******。
十一、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中19号惠州供电局
邮编:516001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三)、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四)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五)、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六)、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三:2016年营销类仪器仪表采购清单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2016 年 6 月 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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