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院磋商采购-2024-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77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 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如截至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7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纳
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7)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
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1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 楼 12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 楼 1210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工院磋商采购-2024-7
2、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7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文+职业技能”基地建设 个 1 挂牌成立
2 为“走出去”中资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次 3 出具技术服务证明
3 开展“中文+职业技能”海外培训 人次 100 培训人员相关信息、视频材料
4 海外“张衡学院”建设 个 1 提供备案所需的外方相关材料、签订协议、挂牌
5 海外“张衡学院”专业建设 项 1 1 个专业标准、5 个课程标准认证并提供认证和推广应用
证明材料
6 海外“张衡学院”招生培养 人 20 20 名国际留学生相关信息
7 招收培养来华留学生 人 30 30 名来华留学生注册入学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5.3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5.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50 日内完成服务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 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如截至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7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纳
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7)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
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3.方式:现场获取(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15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
楼 1210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15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
楼 1210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阳市孔明北路 666 号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0377-836636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乔先生
电 话: 0377-606988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