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
采购编号:SZQM2024-XC-C-040号
采购单位: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内容: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
采购类别:工程类
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前 附 表
下述表中内容是对采购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项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内容 | 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 |
2 | 采购编号 | SZQM2024-XC-C-040号 |
3 | 投标有效期 | 六十天(日历日) |
4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提交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电话:0512-******** 联系人:王萌、文晨 |
6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叁佰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
7 | 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8 | 答疑方式 | 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贰份 |
10 | 投标时间 | 2024年5月1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
1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
12 | 开标时间 地点 | 时间:2024年5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
13 | 代理服务费 |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元整计收。 帐户名: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技术要求、图纸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QM2024-XC-C-040号
二、项目名称: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
三、采购内容简要介绍:
(1)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承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00)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柒佰肆拾捌元柒角捌分(¥:******.78)
五、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B、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特殊条件:
1、具有消防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
注: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按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13日14:00-14:30
地点: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4:30
3.磋商时间:2024年5月13日14:30
4.磋商地点: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
联系方式: 顾老师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0512-******** 王萌、文晨
十、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一、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招投标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本工程项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工程位于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范围及工程内容;
(2)江苏省及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等;
(3)苏州市工程材料市场价格及人工价格。
4、清单编制范围
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
5、其他须说明问题
(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勘查现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措施费,计入除清单列取的措施费以外的总价中,结算不调整。
(2)本工程涉及到的垃圾清运由各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
(3)本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前须经业主确认方可使用。
(4)本工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备清单工程量报价。
(5)本项目按全费用综合单位形式编制清单,磋商供应商需综合项目清单结合实际现场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6、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6.1根据工程技术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现场实际情况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该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工作。报价时请结合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地勘察进行报价。
6.2采购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货物或服务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应达到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若采购文件中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则仅作参考。
7、现场条件:
7.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现有原状。
7.2场内外道路:已到位。
7.3施工用电:已到位,装表计量。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考虑在报价中,根据实际使用量支付给发包方。
8、工程范围: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9、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0、质量要求:合格。
11、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12、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磋商采购文件
13、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
13.1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
14、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1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按相关流程提出。
(三)报价说明
15、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2) 种报价方式。
(1)固定总价报价。
(2)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6、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17、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8、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磋商供应商可以直接选用或采用同档次产品进行报价,施工中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档次,则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19、成交代理服务费:
(1)本工程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单位综合计入报价中。
(2)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元整计收。
(3)代理服务费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
(四)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组成:
(1)磋商响应承诺书;
(2)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
(3)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8)类似项目一览表;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2)消防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4)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以上材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1、对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
22、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工程名称。封袋应密封完好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私章。
23、报价应按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磋商评审
24、磋商采购程序及方式:
24.1供应商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其身份证明原件和密封完好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本次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上述全部材料并签到。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场,或未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上述全部材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提交的所有材料。
24.2由供应商代表对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进行检查;由代理机构对授权委托人身份进行检查;密封不符合要求、未提供身份证原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4.3由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4只有通过磋商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审查的供应商(即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才可进入磋商程序,磋商小组按照进入磋商程序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做好磋商准备。
24.5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进入磋商的供应商提供二次报价表,供应商独立填写有关承诺及第二次报价(最后总报价),所有供应商应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将二次报价表递交至磋商小组并在磋商地点等候,如未按上述时间递交二次报价表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以及最后报价。
24.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
24.7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25、磋商小组
25.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
25.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5.3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5.4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5.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5.6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
25.7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5.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5.7.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7.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5.7.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5.7.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5.7.6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
(2)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的。
(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公告要求的;
(4)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未满足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的;
(6)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
(7)改变随同磋商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
27、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质疑与投诉
28、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
29、质疑的提出
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9.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9.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9.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
29.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质疑的受理与答复
30.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30.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
30.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
接收单位: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安维智慧园3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王萌、文晨0512-*********
3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1、投诉的提起
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1.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31.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1.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成交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采购编号 的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一期悦心楼、知味楼消防报警系统更换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2.1施工过程中及保修期内,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无论是否实际移交,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修复。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等约定的工程项目明细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项目。
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或扣除相应款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如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并不因此免除乙方本应承担的各项责任。
2.4乙方必须持续拥有实施本工程所应具备的资质。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5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等原因导致民工或材料商上访、阻工、滋事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留相应金额用于解决乙方拖欠的民工工资或材料商货款。
2.6乙方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并在施工现场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以及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本单位工作人员、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若由此导致甲方先行对外垫付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乙方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陷,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必须变更的,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因此停工或变更工程项目。
2.8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9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关于工期的约定:
3.1本工程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要求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进度,配合甲方工作的开展。
3.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且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材料供应:
4.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合同。施工所需的各项设施设备、主料、辅料等均有乙方自行采购和提供。
4.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及设计要求进行物料采购,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需提供必要的有效证件、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部分材料还需提供环保检测证明及检测报告。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由监理工程师(如有)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甲方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甲方要求。
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未经甲方验收通过的,乙方不得擅自进入下一施工阶段。
5.3工程竣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工程结算尚未完成等理由拒绝移交工程,否则,按照本合同第7.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4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届满前,乙方须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使本工程达到合同所要求的条件及甲方认为合格的程度。
5.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24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抢修,或自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仍未给予回复,或连续2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修补或消除缺陷的,甲方可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除该等费用,同时该部分工程的保修期相应顺延。
6、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工程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 元),详见附件之报价单。但因工程量偏差或工程变更而追加的费用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10%,且原成交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仅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内容不得计入。
6.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按甲方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申请资料。
6.3质保期: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6.4支付标准:
(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束后支付合同价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余款。
7、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7.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如延误工期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3首次验收时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将工程修复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如乙方无法将工程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乙方除应承担上述违约金责任外,还需承担甲方另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产生的全部额外和增加的费用,并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7.4如乙方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拖欠民工工资、发生质量问题拖延整改、擅自转包或分包、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拒不服从甲方指令、发生阻工闹事等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7.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4条约定,逾期提供竣工结算申请资料长达三个月的,或因逾期提供导致现场无法勘察的,甲方有权按照现有资料直接结算,同时对乙方主张的任何无根据的异议一律拒绝,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同时,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款支付迟延等一切责任和损失。
7.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纠正,如乙方收到通知后3日内未纠正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相应的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8、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9、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附则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日期: | 日期: |
第四章 技术要求、图纸
1、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磋商小组各成员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也不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响应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时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响应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的,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20分
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
(二)施工组织设计:53分
1、总体概述比较(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
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11分;
可操作性较强,内容描述简单的得7分;
可操作性较弱,内容描述较弱的得3分。
2、施工总进度计划:关于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
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11分;
可操作性较强,内容描述简单的得7分;
可操作性较弱,内容描述较弱的得3分。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
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11分;
可操作性较强,内容描述简单的得7分;
可操作性较弱,内容描述较弱的得3分。
4、劳动力配备
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11分;
可操作性较强,内容描述简单的得7分;
可操作性较弱,内容描述较弱的得3分。
5、机械设备的投入:用于该工程的机械及各种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设备的使用管理等。
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9分;
可操作性较强,内容描述简单的得5分;
可操作性较弱,内容描述较弱的得2分。
(三)项目组成员:11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得3分,最高得3分。(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中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每提供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中(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质量员) 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四)响应单位综合实力比较:16分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①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②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无法认定的,此项不得分。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得2分;共6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查询证书完整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磋商响应承诺书
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SZQM2024-XC-C-040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同时我公司承诺: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工作内容,我公司的响应报价包括完成全部内容的工程、材料、施工、人工、机械、保险、检测、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确保提供合格工程。
3、我们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磋商响应单位。
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邀请函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磋商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我单位保证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未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我方承诺如有第三方对相关的知识产权提出异议和索赔由我单位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10、我单位承诺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资料及相关数据均为真实的,非虚假的;否则,我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2:
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
采购编号: SZQM2024-XC-C-040号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 工程名称 | 磋商响应报价 | 备注 |
磋商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
工期: | |||
工程质量标准: | |||
备注: |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自行制作。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1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成立日期 | ||||||||
2 | 总部地址 | |||||||||
3 | 本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单位职工人数 | 人 | 单位2023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
单位2023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
8 | 办公场所的面积: | |||||||||
9 |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10 |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11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附件6:类似项目一览表
类似项目一览表
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范围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附件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标签: 消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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