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企业差旅商务服务-询价函

福建中烟企业差旅商务服务-询价函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福建中烟企业差旅商务服务~询价函
(招标编号:2024-ZS212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企业差旅商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企业差旅商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企业差旅商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6
(001企业差旅商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7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9日17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详见附件
评审办法:/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联系人:/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人:曲先生
电话:0592-2200055
电子邮件:2702831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绿惩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宿角
(盖章)
询价函
各报价供应商:
受采购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司进行企业差旅商务服务(
询价编号:2024
ZS2124)的询价工作,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附件一、附件二所列内容,进行投
入估算、报价(本询价函并非采购邀约,报价仅供参考),并将报价文件(附
件一、附件二)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后,于2024年5月9日17:30前扫描并发送邮
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感谢贵方的参与!
顺祝商祺!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询价单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先生
电话:0592-2200055
电子邮箱:270283120@qq.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日期:2024年5月6日
3/11
附件一:
报价函
项目名称:企业差旅商务服务
询价编号:2024-ZS2124
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费、人工费、培训费、交通差旅费、食宿
说明
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2、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
报价
序号
技术参数
服务内容
(不含税,元
服务期限
及要求
国际机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订、退
元/航段
改签、票据整理粘贴、配送等)
国内机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订、退
元/航段
改签、票据整理粘贴、配送等)
详见附件
火车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订、退改
元/张
签、代取票、票据整理粘贴、配送等)
2024年8月
6日到2025

网约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订、票据
元/订单
整理粘贴等)
年8月5日
招标人资源酒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
元/订单
订、票据整理粘贴、配送等)
中标人资源酒店服务费(包括但不限宇
元/订单
预订、票据整理粘贴、配送等)
报价有效期
至2024-12-31
发票税率及
%增值税专用发票
种类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信息
电话:
电子邮箱:
报价日期:
4/11
5/11
附件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包
预计采购金额
品目号
服务对象
服务期限
(元,含税)
1-1
福建中烟
500000
1-2
龙烟公司
200000
2024年8月6日
1-3
厦烟公司
200000
到2025年8月5

1-4
鑫叶公司
100000
1-5
金叶公司
50000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
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
赔的权利。
(3)本项目由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标,具体委托方为福建中烟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建中烟)、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烟公司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厦烟公司)、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鑫叶公司)、福建省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叶公司)。中标
后由上述单位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法律责任由各具体委托方独自承担
1.2服务内容
1.2.1服务内容
中标人为招标人中各方提供与差旅服务相关的机票及火车票预订、网约车服务、酒店住
宿等服务。
1.3.系统对接要求
1.3.1中标人所提供的系统应能够根据具体委托方中台建设及企业数据资产持续建设的
要求,提供差旅服务相关数据和应用服务,满足具体委托方企业数据融合、业务服务化、业
务分析应用等要求。
1.3.1.1中标人所提供的系统应能够根据具体委托方要求,与具体委托方财务业务一体
化平台、智能报销(含移动端)、企业微信和移动门户、业务中台、数据中台等实现集成、
对接、信息共享、数据自动传输、业务流程整合,并具备手机端/P℃端等查询、订票、对账
等功能。中标人为满足上述要求而产生的相关对接、改造费用自行承担。若合同签订后60日
内,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系统对接工作或导致具体委托方无法开展差旅相关票务、
6/11
(2)火车票的开票要求:服务费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名称:
代理服务费/预订服务费),垫付(代收代付》费用须提供铁路部门提供的车票、其他垫付(
退票费等),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供相对应的火车票清单。
(3)
网约车的开票要求:服务费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预订服
务费),垫付(代收代付)费用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项目名称:代订用车费)。
(4)酒店的开票要求:服务费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预
订服务费),垫付(代收代付)费用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名称:
代订住宿费/代订房费)。
1.5.9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中标人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
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进行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合同
含税价款允许相应的调整。
1.6.服务考核评价标准及要求
1.6.1中标人保证服务成果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否则应当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同意具体委托方将服务评价结果作为验收依据。中标人应充分
知悉相应风险,并不得对考核评价结果提出异议。
1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务服务 福建中烟 差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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