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重点饮用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哈密市重点饮用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密市重点饮用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4H-017

项目名称:哈密市重点饮用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密市重点饮用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哈密市水质自动站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项目包括榆树沟水库、石城子水库等2个水质自动站的建设、重点饮用水源地风险源监测与环境应急平台建设以及运营维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线上递交,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新疆CA办理服务电话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

联系方式: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天骄大厦2单元15楼

联系方式:18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海滨

电 话:181*****968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源地 监控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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