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17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90000元(1000元/人),招标人为都江堰市残疾人联合
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注册有“眼科”。
供应商须属于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2024年具备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资质医疗机构名单》内的医疗机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
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
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阳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江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都江堰市联盟南路8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139804114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2844136766@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N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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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受助对象
在都江堰市范围内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筛查、为至少190名都江堰市户籍的符合白内障手术条件的患者实施手术
(二)工作内容(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规定的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补贴范围内,免费为受助对象提供白内障复明手术。
2、供应商负责需要为可手术对象进行现场筛查、术前和术后检查、手术,负责免费接送患者到院进行检查治疗
和提供食宿条件,确保手术顺利进行。在接送过程及到院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承诺使用符合规定的品体进行手术。
4、采购人按要求对供应商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展两次以上的筛查服务,并开展对“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受助对象的宜传、组织
工作。
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行业质量标准,做好受助对象的术前检查,手术、治疗、住院观察等工作。
7、供应商确保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的白内障患者达90%以上:确保手术术后脱残率达90%、脱盲率达95%以上
,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无严重并发症发生。
8、供应商负责对手术病人的建档、随访工作。建立受助对象治疗全过程的规范化病历资料档案,负责对术后工
作跟踪随访,随访率达到98%以上。
9、供应商在实施手术前,应向患者出具《成都市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知情告之书》,由患者本人或联同其成年
家属签字确认,并由供应商妥善留存、保管、备查。
10、在治疗过程中,若受助对象并发其他疾病须医治的,供应商医护人员须向患者充分说明政策和费用情况,在
受助对象充分知晓且自愿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治疗或转上一级院治疗。若属手术并发症或者情况危急,无法征求患者
及家属同意的,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表格式,在实施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填报《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汇总表》、《白
内障复明手术受助对象申请表》并报送相关证实资料,以供采购人检查验收,并作为付款依据。
1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供应商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及《成都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数据的录入工作。
13、在本合同执行的医疗过程中,因医疗(包括相应的医疗辅助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医疗(行政)、民事、刑事
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负责。因供应商提供的医疗产品质量等原因问题造成使用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
14、在本项目执行的医疗过程中,因医疗而发生的一切医疗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其中涉及医疗事故责任及其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
对医疗纠纷负任何责任。
15、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最少应完成19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受助任务:如若未完成该任务,供应商应承担补贴总
费用的10%(即¥XX万元的10%,计¥XX万元)违约金:供应商超过项目总金额的白内障复明手术受助,超出部分手术
补贴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供应商负责对患者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
17、为推进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顺利开展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周期: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与条件:
采购人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成都市白内障复明手术受助对象汇总表》、《成都市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申请审批
》资料直接与供应商据实结算,并根据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进行补贴费用支付。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四)验收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五)报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基本服务包免费手术(政府补贴)限价:1000元/人,采购人根据医保结算
情况据实结算
(六)其他要求:对患者要求使用高端晶体,须在患者同意补偿差额的情况下,供应商方能使用,且采购人不承
担差额费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