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玻璃观景塔综合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TS-TZ-2024050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玻璃观景塔综合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66.2 万元,招标人为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玻璃观景塔及高空玻璃漂流设施一套,观景平台主体高度约 41m,建
筑投影面积约 423.2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玻璃观景塔、玻璃观景塔基础、高空玻璃漂流、
高空玻璃漂流基础等其他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玻璃观景塔综合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玻璃观景塔综合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
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
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
合体各方资质、财务、业绩及信誉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3)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
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
无效。
3.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
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到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写字楼 B 座 1803 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写字楼 B 座 18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写字楼 B 座 1805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玻璃观景塔综合体项目 已由 枣庄市·滕州市备
案,招标人为 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玻璃观景塔及高空玻璃漂流设施一套,观景平台主体高度约
41m,建筑投影面积约 423.2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玻璃观景塔、玻璃观景塔基础、高空玻
璃漂流、高空玻璃漂流基础等其他工程。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SDTS-TZ-20240506
标段(包)名称: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玻璃观景塔综合体项目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玻璃观景塔、玻璃观景塔基础、高空玻璃漂流、高空玻璃
漂流基础等其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天):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和经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各方资质、财务、业绩及信誉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3)联合体各
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
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
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
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
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4.2 现场投标地点: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写字楼 B 座 1805 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
5.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
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权限: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玻璃观景塔综合体项目投标
全过程及合同签订等全权代表)原件。下列资料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到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写字楼 B 座 1803 室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6.2 地点为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写字楼 B 座 1805 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滕州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学军
电 话:189063751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 B 座 1803 室
联 系 人: 商显梁
电 话: 15006769849
电子邮件: sddytz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