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总配线架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总配线架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总配线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60A14R)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 ||||||||||||||||||||||||||||||
一、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以及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求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总配线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详见下表。
注:投标人可对其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标2个标段。如中标第1标段,则不得中标第2标段(即第1标段和第2标段不得为同一个中标人),如投标人已经中标第1标段或者第2标段的,则还可中标第3标段。上述招标货物的数量为本次采购总量,具体数量以单项合同或订单为准。 1.3项目性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1.4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已到位。 1.5交货地点:北京移动北京地区机房或招标人北京地区仓库。 1.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正式发货通知之日起14日内送到北京移动机房或招标人北京地区仓库(招标人将按照实际工程建设分批次订货,单次送货量不超过50个)。 1.7保修期:设备保修期为36个月(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第二日起算)。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字生效后两年或所有采购订单金额累计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 ||||||||||||||||||||||||||||||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提交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3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4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提供近2年(2013年~2014年或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6投标人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必须同时提供。(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7投标人提供近 3 年(即201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本次投标产品(必须为光纤总配线架、总配线(纤)架、开放式配线架、MODF、OMDF等上述字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业绩累计金额应不少于1000万元。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若供货后收货方未付款,需要提供用户收货签收证明函原件并提供收货人信息(姓名、电话))。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或者证明函)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销售额仅统计上述所列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 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8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和CN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所提供货物的光学性能、环境性能、产品性能和柜体材料厚度数据,以上数据须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样品,投标样品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11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母子公司除外)均视为代理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2016年06月12日11时30分至2016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0元)整。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7会议室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 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联系人:金月含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无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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