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红油路、二标段:陈下路、三标段:南长滩路、冯庄路-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红油路、二标段:陈下路、三标段:南长滩路、冯庄路-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1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以《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卫沙建交发【2024】3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800万元(其中发放劳务报酬275.19万元),燃油税补助资金955.12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
2.2项目地点:沙坡头区香山乡。
2.3项目概况: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香山乡西片区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全长34.143公里,包括红油路(K30+943-K40+710段)、陈下路(K0+000-K11+773)、南长滩路(K0+000-K5+406)、冯庄路(K0+000-K6+729)4条公路的提升改造。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9月28日,计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1标段 | 红油路(K30+943-K40+710段)起点接原路K30+943处,位于与陈下路三角交叉口处,在路线K38+050处左转,终点止于旧路K40+710处(红油公路冯庄村高铁改线段终点),全长9.767公里。本次设计还包括高铁改线后原红油公路冯庄村的两端,冯庄村支线一长0.222公里,冯庄支线二长0.246公里,全长10.235公里。路面结构:K30+943-K37+828段,铣刨旧路沥青面层及水稳层,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K37+828-K40+024段,铣刨旧路沥青面层,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K40+024-K40+710段下穿高铁改线段,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
2标段 | 陈下路(K0+000-K11+773)起点接红油公路K30+982处,位于与红油路三角交叉口处,路线自东向西,在K2+873向右转向北前进,终点止于黄泉村,全长11.773公里。路面结构:铣刨旧路沥青面层,挖除并新建松散及病害段水稳砂砾后,新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
3标段 | 南长滩路(K0+000-K5+406)起点接红油公路K37+300处,路线自西向东前进,穿过景庄村、峡门村,终点至于峡门村西侧砂砾路,全长5.406公里。路面结构采用:铣刨旧路沥青面层,挖除并新建水稳松散及病害段水稳砂砾后,新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冯庄路(K0+000-K6+729)起点接红油公路冯庄支线二(原红油公路高铁改线后东段),路线自北向南前进,途径米粮川村,终点至于米粮川新村移民点东西向主干路,路线长6.729公里。路面结构:铣刨旧路沥青面层,挖除并新建水稳松散及病害段水稳砂砾后,新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提供近 3 年(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需满足以上要求。 |
业绩 | 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 万元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 1 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 2 个)。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 3 年(指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 1 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 2 个)。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备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5月09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
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将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中标资格。
4.4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 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上述第 4.1 款内容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23层2305 室,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政务大厅二楼,联系电话:0955-*******,相关费用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9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闫昊
电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章、梁红艳
电话:0951-*******、18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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