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垃圾压缩设备拆除、安装、养护2招标公告
大型垃圾压缩设备拆除、安装、养护2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605-161(2) 1.谈判采购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大型垃圾压缩设备拆除、安装、养护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二次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采购范围:大型压缩设备拆除、安装、养护(含移箱机构两套) 2.3工期:拆除7天、安装25天; 2.4采购内容、技术要求、预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12 日至 2016年 6 月 16 日,每日 8: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4.4谈判保证金:叁仟元整,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 6 月 21 日 12 : 30 至 14: 00 。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 6 月 21 日 14 : 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海玲 电 话:156*****556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包宇 联系电话:157*****04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采购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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