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24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盐池县2024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4]-0429-95

项目编号: NXHY-2024-(采)-001

项目名称: 盐池县 2024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 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文件要求,自 2022 年9 月 1 日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供应商,各级采购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为其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此类供应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 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 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29 19:54:33 至 2024-05-0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1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05-1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 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 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并及时将软 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23 层 2305 号。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 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6.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间: 开标后系统显示开始解密后 30 分钟内。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 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 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 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司法局
地 址: 盐池县花马池经三路东
联系方式: 18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弘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A 座 17 楼
联系方式: 139*****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文龙
电话: 182*****00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虹
电话: 139*****22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弘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4-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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