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送风机节能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送风机节能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送风机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工作,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与2016年5月20日发布,二次公告与2016年6月2日发布,因报名后,投标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重新招标公告,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为#5机组送风机节能改造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地点: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近3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3、投标人应具有大型机电设备的生产、改造等相关的经营资格。

4、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等。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时,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大型机电设备的生产、改造等相关的经营资格;

(6)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果有);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合格后退还,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提供上述(1)—(7)项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形式提供,扫描件均需为原件扫描件),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资料不全,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报名材料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系统(http://ecs.hpi.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协会(http://www.nmgztb.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银都大厦A座1205)

3、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如投标方购买标书时采用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投标单位必须在转账附言一栏中标明公司名称,如未按规定标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我公司在出售标书时不接受第三方软件支付(如支付宝三方支付软件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我公司无关,若投标方有关于投标项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发票及相关问题请联系****-*******185*****663(梁女士)。

收款单位: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大学路支行

帐号:****************1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楼三楼会议室

七、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晓亮

电话:133*****929

代理机构: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9号银都大厦A座12楼1205室

联 系 人:王帅鹏

联系电话:****-*******158*****728

传真:****-*******

邮箱: wangshuaipeng200@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送风机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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