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寿路东延雉水大道~双群路工程

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寿路东延雉水大道~双群路工程

项目名称:福寿路东延(雉水大道~双群路)工程

建设地点:如皋市东陈镇双群社区7组、8组、19组

建设单位: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福寿路东延(雉水大道~双群路)工程地点〔如皋市东陈镇,起点(东经:120度37分24.430秒,北纬:32度23分7.095秒)、终点(东经:120度37分37.910秒,北纬:32度23分8.253秒)〕。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施工建设区域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施工期初期雨水、施工冲洗废水等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如皋市东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等废气污染物应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3)相关排放标准。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相关标准,施工和项目正常营运均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高新技术 开发区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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