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用海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用海的公示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报来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用海申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深圳市特区海域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西北侧海域,己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库,是国家级战略项目。项目申请用海36.3391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及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7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
(二)公示地点: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qh.sz.gov.cn/);2.深圳商报。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
附件: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宗海位置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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