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环中水回用项目询价公告
海环中水回用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海环中水回用项目进行海峡环保集团外网公开询价,现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洋里污水处理厂
2、项目内容:洋里厂至光明港公园部分设计供水规模100吨/天,在厂区内新建一套供水系统,从洋里三四期混合出水井取水,铺设一根PE管至光明港公园。浮村厂至琴亭湖公园部分设计供水规模150吨/天,从现有的中水系统出水管中接出一根PE管至琴亭湖公园,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询价范围: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最终以经采购人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为准。本项目所涉及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确保项目可投入使用,同时也包括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
4、最高限价:******元[其中建安部分(含9%增值税)最高限价为******元,设备部分(含13%增值税)最高限价为******元]。本项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且不得超过本项目各部分(建安部分、设备部分)成交金额,超过本项目各部分(建安部分、设备部分)成交金额的按各部分(建安部分、设备部分)成交金额结算,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
5、工期要求:总工期约4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设备材料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厂正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系统调试至符合验收标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报价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而被限制从业的;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工程项目报价的情形;且未处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而被暂停或限制承接工程项目等情形。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 月 7 日至2024年 5月 9 日(8:30-16:30)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进行登记并领取询价文件,登记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 2024 年 5 月14 日 16: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邮寄至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联系人:谢宇航
联系电话:150*****596
邮箱:*********@qq.com
2024年5月7日标签: 中水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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