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控股一分公司南宁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工程三标段AK3+980~AK5+土石方运输分包计划任务任务
建工控股一分公司南宁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工程三标段AK3+980~AK5+土石方运输分包计划任务任务
土石方运输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工程三标段(AK3+980~AK5+449.362)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工程造价:8629.95万元
建筑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次干路,三标段道路长度约1469.362米,宽度36米,三标段范围内有2座桥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 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示例) | 工程范围(示例) | 备注 |
土方回填运输 | 总承包工程涉及的所有余土、垃圾外运,弃置(弃土场由乙方负责),土方回填,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内清扫、洒水、道路冲洗,场外道路环卫保洁等工作内容。(工程量以甲方最终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 |
土方外弃运输 | 总承包工程涉及的所有余土、垃圾外运,弃置(弃土场由乙方负责),土方回填,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内清扫、洒水、道路冲洗,场外道路环卫保洁等工作内容。(工程量以甲方最终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一)计量
乙方工地管理人每天凭土方运输凭证(用于车次记录的票据)向甲方工地管理人共同签认《土方运输记录》,作为每月结算唯一的依据。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必须是经双方验收确认。
(二)支付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项目所有的工程款均按乙方指定的账户及开户行、开户名进行转账。
2、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30天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付款,结算方式以此类推。乙方与甲方对好结算工程款后甲方应及时付款。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前归
电 话:187*****842
邮 箱:**********@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0771-*******
附件1:专业分包工程列表(不断完善中)
列表不断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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