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关于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将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50-*******)。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附件:1、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材料;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
采购人: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存储,软件、辅助材料等。
二、采购预算: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项目经询价平台建设需经费37.85万元。
三、拟定服务公司:安徽省集图贸易有限公司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交警执法办案质量,根据《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推广应用全省公安交警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1.目前滁州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我队拟建设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与滁州交警支队形成互动应用,并与滁州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而滁州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经公开招标后确定中标单位为安徽省集图贸易有限公司。2.根据省交警总队于2015年10月27日印发的第404号文件,滁州交警支队对执法取证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县市交管大队所摄录的执法执勤视频要上传到支队服务器,并纳入到考核,目前我市交管大队与市支队执法取证系统无法兼容对接,不能实现统一上传。安徽省集图贸易有限公司对滁州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的建设了解熟悉,如我单位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为同一家单位,会跟滁州交警支队的衔接更加密切完好,方便后期使用。并且安徽省集图贸易有限公司承诺系统能够兼容大队已经配备的所有执法取证设备并与滁州交警支队现有系统无缝兼容,免费质保3年。3.安徽省集图贸易有限公司在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故障响应,定期维护以及服务承诺上都做的比较全面,周到。
综上所述,我队决定采用安徽省集图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
特此申请以单一采购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16-6-12
标签: 公安局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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