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江沙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江门蓬江江沙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江门蓬江江沙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1、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内容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2、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容量460MW,本期230MW。 3、建设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沙示范园A-03-b02地块。 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建设进度暂按2016年4月开工,2017年4月机组投产。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100MW及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或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辅机设备或服务的经验(附有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同等级设备出力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4、设备生产商若为国内生产企业,应以本企业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1、各投标方需保证采购进口产品的供应方为制造方或制造方授权的代理商。 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请各位投标商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顺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应资质业绩。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www.chdtp.com.cn,联系电话:***-********-***,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下同)。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公告及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下午17:00整。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方式及价格: 1、购标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下午17:00整。 2、标书发售地点:注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详见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内容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5、投标截止时间:待定 6、开标时间:待定 7、开标地点:北京中工大厦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6年06月16日下午17:00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传真及邮件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扫描后发送至wangyu@chdt.com.cn、liruomeng@chdt.com.cn、********4@qq.com(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29085 联系人:娄希炜 电话:****-******* 传真:****-******* E-mail:********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汪予、李若萌 电话:010-********、***-******** E-mail:wangyu@chdt.com.cn liruomeng@chdt.com.cn 附件: 投标回函 致: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与2016年月日看到贵公司关于华电江门蓬江江沙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不参加该------------设备的投标。 我单位购取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系人: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箱: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请务必把标书费汇款底单粘贴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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