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购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络宣传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购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络宣传服务的计划
为搭建昆明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网民互动交流平台,持续做好热线工作宣传,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网络宣传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络宣传服务;
所用指导性目录代码为A1502,各类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包含:政策、规划宣传服务,普法和送法下乡服务 (包括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普法教育、法律基层行等服务),热点问题法律解读,旅游形象宣传等。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开设“昆明市*****热线”网络频道,并负责运营维护;
2. 开展“@昆明*****”新浪微博与主流媒体网络热点的综合舆情监测及分析,提供舆情监测及分析周报、月报、年度报告等;
3. 围绕*****热线工作重点,提供*****热线品牌宣传策划推广方案,并按获批策划方案执行;
4. 提供专项宣传媒体制作(包括图像、音频、视频等);
5. 配合完成年度宣传报道工作任务;
6. 开展昆明市领导干部接听*****热线现场图文直播;
7. 开展网络话题民意调查或征集,提供调查或征集报告。
(二)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多元化优势,加大*****热线工作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网络频道收集信息、准确把握民生关注点,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为*****热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树立政府部门为民服务形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热线专项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网络宣传服务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主要指标:
1. 开通*****热线网络频道发稿量每年不低于500条,发稿准确率为100%;
2. 提供高质量的舆情监测及分析周报不少于50期,月报不少于12期;
3. 围绕*****热线重点工作出具品牌策划方案至少1期并执行到位;
4. 提供专项宣传媒体作品不少于2个;
5. 昆明市领导干部接听*****热线图文直播及时率100%,期数与实际接听工作一致;
6. 提供网络话题民意调查或征集报告不少于4期。
(二)时限要求:每周一上午12:00前提供上周舆情监测及分析,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网络宣传合作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舆情监测及分析月报;合作期限终止后于次月5日前,提供合作期内网络宣传合作服务工作总结和合作期限终止当月的舆情监测及分析月报。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2024 年版 )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内控管理制度执行。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八、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沈云敏 电话:0871-********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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