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景洪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CXZBCG-2024-08)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本景洪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20.43 万元, 招标人为景洪市数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 景洪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001 景洪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供应商承诺
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
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
等文件精神,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不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
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
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CXZBCG-2024-08
2. 项目名称:景洪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3204300.00 元
5. 最高限价: 3204300.00 元
6. 采购需求:景洪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
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应商可自行报更短履约期。
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 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本工程应当具备的全部使用功能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2)
设备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标准、规范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11. 质保期:3 年。质保期内对有缺陷、有质量问题、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货物提供退货服务(供
应商可自报更长质保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供应商承诺
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
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
等文件精神,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不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
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
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4 年 05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1 日。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3. 方式:报名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400 元/套,售后不退。 请携带以
下资料审验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五、开启
1. 时间: 2024 年 05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景洪市数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傣江南 B10 幢
联 系 人:郑明尧
电
话: 15912794451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联 系 人:余萌
电 话: 0691-2125488、15887609119
邮
箱: 1286400637@qq.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景洪市数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 景洪市数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傣江南 B10 幢
联 系 人: 郑明尧
电
话: 1591279445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联 系 人: 余萌
电
话: 0691-2125488
电子邮件: 12864006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