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溪镇太平溪村渡口坡道改造及码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太平溪镇太平溪村渡口坡道改造及码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 发包条件:
太平溪镇太平溪村渡口坡道改造及码头维修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政府以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在村内进行公开发包,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发包价:
1、太平溪镇太平溪村渡口坡道改造及码头维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太平溪村,建设规模为:本工程计划进行渡口坡道改造和简易码头维修2处工程。一是修建渡口坡道64.8米,其中:台阶及转角平台8.8米,上下船坡道56米。主要是开挖坡道土石方、浆砌台阶基础、浇筑坡道混凝土等。二是维修简易码头损毁部位9处,其中:岸坡7处,马道1处,人行台阶1处。主要是开挖坡道土石方、浆砌岸坡、浇筑马道及台阶混凝土等。
2、发包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3、本发包工程的发包价为:14.1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工期、质量、安全要求:
1、建设资金来源:宜昌市夷陵区交通局2015年水上安保补助资金。
2、工期要求:40天。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程发包要求及保证金支付:
1)承包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是《夷陵区小型简易工程发包系统》土建、市政类工程类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副本原件)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副本原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4)具有宜昌市主管部门核发的宜昌市土建、市政建设市场登记证;(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提供临时执业证书的需加盖注册延续章)(提供原件),所载专业为土建、市政工程专业,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承包申请单位;须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承包申请单位。
②通过系统选择的建造师姓名须与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一致。
6)项目总工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原件)
7)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须具备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本工程投标登记,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五、发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发包响应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下午 3:0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夷陵区太平溪镇太平溪村会议室。投标交至夷陵区太平溪镇太平溪村委会接受。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资料将被拒绝。本发包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太平溪村委会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六、发包公告发布起止时间:
本发包工程发布公告起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7日上午8:30分至2016年06月14日下午5:30分。
八、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太平溪村委会
联 系 人:陈世华 联系电话:139*****986
2016年05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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