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开遴选绵阳市2024年文旅消费券剧目演出券线上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开遴选绵阳市2024年文旅消费券剧目演出券线上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开遴选绵阳市2024年文旅消费券(剧目演出券)线上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绵阳文旅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文旅产业提振发展,我市拟发放绵阳市文旅消费券(剧目演出券)(以下简称消费券)。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遴选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二)支持线上支付。

(三)近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二、申报条件

)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参与消费券发放的线上平台负责强化活动的风险防控,开展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防止虚假交易套取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按照绵阳市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组织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和核销消费券。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平台有一定客户群体,消费者有较高的认可度,方便消费券使用。平台须支持消费券在虹苑剧场、绵州大剧院等购买演出门票时使用。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

3.参与消费券发放的线上文旅消费平台应承诺推出优惠让利措施、匹配一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一是推出营销优惠活动;二是活动期间在本平台醒目位置展示宣传页面;三是积极整合平台自有的商户、推广等各类资源,专项

用于支持本次消费券发放工作。

)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服务

)消费券发放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按批次支付(每次消费券上线后30天内据实结算)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于2024年4月23日16: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绵阳文广旅局(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北段9号E212室),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消费券发放平台。

特此公告。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庞倩怡;联系电话:159*****796

标签: 消费券 演出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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