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安科技大学后勤处对雁塔校区北院路灯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的参与。
一、项目名称、预算与内容
1.项目名称:路灯采购项目。
2. 本项目预算:4.92万元
3.招标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制作路灯并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主要元器件品牌: 常熟开关、上海人民(上联)、正泰高端系列。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
2.投标人应为该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须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电器产品相关认证及自我声明,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授权书委托书。制造商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3. 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
四、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请将相关资质文件电子版发至houqinchu@xust.edu.cn。发送的电子文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项目名称及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王老师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西安科技大学
后勤处
2024年5月7日
附件
路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安装协议
1、设备性能要求
1.1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均应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最新有效版本要求(但不限于此),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GB***** 《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
GB*****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7000.14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203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GB/7000.5 《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T ***** 《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GB/T5702 《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GB/T 946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CJJ45 《城市道路照明设标准》
CJJ89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2总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他问题,招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技术条件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人一般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2、 设备参数要求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庭院灯 | 1 | 光源 | 高效60LED瓦 | 套 | 24套 | |
2 | 太阳能板 | 太阳能高效多晶硅80W | 块 |
3 | 电池+控制器 | 60AH磷酸铁锂外挂电池+硕日DMS40控制器 | 块 |
4 | 灯杆 | 4米,全铝合金材质,规格130*85*2.5厚 | 套 |
2.1 验收
采购人和供货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其内容包括确认产品的准确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对其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参数进行逐项检查。
1、所验产品的指标、性能参数通过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或在使用中发现采购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或退货。
2、若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的,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技术性能,采购方除要求退货外,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3、验收标准:产品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设计等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5、验收依据:
(1)本合同文本;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
(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4)产品验收清单(注明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参数和原产地或制造厂商)
3、运输、安装、调试要求
1、供应商根据产品特性,自行选择运输及包装方式,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包括从制造厂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由供应商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3、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采购人误期赔偿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结束为止,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安装和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应对安装调试、整改等实施过程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4、质量保证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故障率低,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齐全,应全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供应商须按招标产品主流标准配置或以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所供产品工艺质量应严格按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保证所有产品的完好无损包括配套包装,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采购人使用产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产品缺陷及安装质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