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4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4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4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项目名称:2024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的新形势下,为加大行业性、专业性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力度,进一步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最大限度的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拟对2024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政府采购。预计2024年我市医疗纠纷调解案件量不低于650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7%。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09.8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依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于2009年2月成立,隶属于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组成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向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备案,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调解医疗纠纷的职责。市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调解医疗纠纷923件,调解完结769件,调解成功736件,成功率达95.71%,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4年颁布的《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中明确规定:“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家属自行协商解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费用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依据《条例》规定,我市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只能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所属的市医调委提供服务,此项政府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单一供应组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仕宗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2024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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