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经开区翠峰街道高家屯社区崔家屯居民小组,王三屯社区桂家屯居民小组、王三屯居民小组;西城街道冯官桥社区窦家冲居民小组,西苑社区鲍花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建设需使用翠峰街道、西城街道集体土地面积31.676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0.8253公顷,非林地面积30.850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涉及林木采伐蓄积9立方米,起源为人工,采伐的优势树种为杨树和滇朴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属于翠峰街道高家屯社区崔家屯居民小组,王三屯社区桂家屯居民小组、王三屯居民小组和西城街道冯官桥社区窦家冲居民小组,西苑社区鲍花居民小组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及安置费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反映。电话:0874-*******。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标签: 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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