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河以南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宁海路以北片区溯源排查

青口河以南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宁海路以北片区溯源排查

项目名称:青口河以南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宁海路以北片区)溯源排查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告招标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徐跟军
联系人电话:182*****739
标段名称:青口河以南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宁海路以北片区)溯源排查
标段编号:HWXM-202*****0001-01
公告正文:采购公告 受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连云港璇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青口河以南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宁海路以北片区)溯源排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青口河以南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宁海路以北片区)溯源排查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HWXM-202*****0001-01 标段名称:青口河以南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宁海路以北片区)溯源排查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4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区域排水单元进行溯源排查,共涉及42个住宅小区、9个公建单位、3个单体楼、6个社区,查找雨污水管网错混接点,并提交检测及整改报告,出具整改图纸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两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市政资质单位还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牵头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的)。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款中(1)-(7)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须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格式内容见采购文件。)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均需具备) 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58.223.177.180:*****/#/homePag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58.223.177.180:*****/#/homePage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开标大厅网址:hhttp://58.223.177.180:*****/#/homePage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徐跟军 联系方式: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璇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榆区青口镇义塘路882-19号 联系方式:贺燕 151*****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跟军 电 话:0518-********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8.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网]。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两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市政资质单位还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牵头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的)。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款中(1)-(7)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须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格式内容见采购文件。)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均需具备)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04-26T11:28:28.000+08: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05-06T23:59:59.000+08:00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4-05-15T10:00:00.000+08:00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05-05T18:00:00.000+08: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5T18:00:00.000+08:00
开标时间:2024-05-05T18:00:00.000+08: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提质增效 溯源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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