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电瓶车充电车棚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新建电瓶车充电车棚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新建电瓶车充电车棚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建电瓶车充电车棚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RLZZC-G4002
三、采购人:驻京某部
四、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11.7万元。
2.本项目为某部新建电瓶车充电车棚约140平方米(主梁:400mm*100mm*8mm热镀锌方钢;柱子工字钢:200mm*200mm*8mm热镀锌方钢; 3mm实心耐力板;横条:40mm*60mm*1.8mm等安装);主梁方钢预制埋件8套;1台20路驴充充品牌充电桩以及90米电缆敷设安装,包含拆除、人工、税费等全部费用,质保期1年。
五、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行政处罚等名单的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黑名单。
(五)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我方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签订保密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4年5月7日-5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询价文件免费提供,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邮寄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应同时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5份相应查询记录截图和1份承诺书)
说明: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获取谈询价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七、现场踏勘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10时。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6日8:30至9:00,询价评审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153*****663、010-********
九、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二)报价方对询价文件有质疑的,应当自收到询价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向发出询价文件的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
(三)5月xx日报价人员,需提前一天联系,履行报批手续。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10-********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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