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文化环境建设升级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第1包

某单位文化环境建设升级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第1包

某部文化建设升级项目(三次)简易询价公告

(2024-JKELQL-F4002)

我单位拟对某单位文化环境建设升级项目(项目编号:2024-JKELQL-F4002)进行第三次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此次文化建设都为墙壁文化,共5个楼层、2个走廊的文化需要制作安装,其中一楼共5处文化墙,二楼共4处文化墙,三楼共3处文化墙,四楼共4处文化墙,五楼共3处文化墙,走廊处共54块展板,整个建设项目包括文化墙的设计更改、校订制作、运输安装以及后续的清理工作,项目预期投入10万元。

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项目估算:工程投资估算为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4.本服务项目最高限价:100,000.00元

5.服务内容:文化墙的设计更改、校订制作、运输安装以及后续的清理工作。

6.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业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特定资质: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4年5月10日8:30(北京时间)前。

2.报价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具体以电话或邮箱通知为准)。

3.报价内容:供应商按要求填报采购方提供的制式报价单,报价应包含设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以上资料密封后,现场投递或者以邮寄方式发送至采购方指定的报价地址,采购方不集中组织采购评审,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参加评审。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②资格证明资料(包括相关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③法人代表授权书;④报价表(盖章)。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表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 址:吉林省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138*****686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0*****662

a4099ce3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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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文化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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