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对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债权的金额、状况见下表。拟处置债权资产本金为122,000,000.00 元,利息为72,544,200.00元,该笔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利息及其他费用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拟公开处置上述资产,现予以公告。

序号

债务人

债权总额(元)

本金余额(单位:元)

欠息(此后产生的利息也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单位:元)

欠息基准日

诉讼情况

抵质押资产情况

保证人

债务人所属地区

1

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4,544,200.00

122,000,000.00

72,544,200.00

2022/6/20

执行中

1、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2号楼第17层3套房产共计698.95平方米、1号楼24套房产共计3002.81平方米、2号楼和4号楼33套房产共计*****.02平方米

2、唐山勒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298号的8套商铺共计636.93平方米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3、河北省大河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大河村南的大河物流中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4、邯郸勒泰“串城街”地下商业(在建工程),合计面积*****.45平方米。

勒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龙飞、张敏

石家庄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十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李女士、吴先生、李先生,电话:0311-********、0311-********、03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于经理,031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4年4月30日

,河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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