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批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第二批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第二批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扎赉特旗交通局以扎交字﹝2015﹞325号、350号、376号、396号、433号、扎交字﹝2016﹞4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第二批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合计里程132.359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标段划分表)。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5日,交工日期:2016年8月31日。

2.3 合同段划分: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第二批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施工划分为4个标段,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苏木乡镇
嘎查村(场)
路线里程

(公里)
标段里程

(公里)
工程

内容

ZQJXYHJL
-2016-02
ZQJXYH
-2016-05
阿尔本格勒镇
乌兰拉布台(三七队)
1.35
35.674
街巷硬化

工程

阿尔本格勒镇
乌兰拉布台八队(二队)
1.885

阿尔本格勒镇
小巴颜巨力河(四队)
0.791

阿拉达尔吐苏木
白音花一期
2.508

阿拉达尔吐苏木
白音花二期
1.125

阿拉达尔吐苏木
白家沟
2.833

阿拉达尔吐苏木
毛利屯
2.571

巴达尔胡镇
查干居日和
2.595

巴达尔胡镇
前德门庙屯
1.516

巴达尔胡镇
乌恩扎拉嘎(乌恩屯)
2.351

巴彦高勒镇
和平屯一期
1.59

巴彦高勒镇
和平屯二期
2.22

巴彦高勒镇
马站
3.024

巴彦高勒镇
三连
3.221

巴彦高勒镇
东民主
2.08

巴彦乌兰苏木
黄花岱
2.085

巴彦乌兰苏木
乌恩扎拉嘎
0.87

巴彦乌兰苏木
巴彦哈达
1.059

ZQJXYHJL
-2016-02
ZQJXYH
-2016-06
巴彦乌兰苏木
东玛拉吐
0.481
26.693
街巷硬化

工程

巴彦乌兰苏木
北巴彦塔拉
6.5

巴彦乌兰苏木
腰巴彦乌兰一期
3.014

巴彦乌兰苏木
腰巴彦乌兰二期
0.363

巴彦乌兰苏木
东巴彦乌兰
3.081

巴彦乌兰苏木
苏京宝力高(苏吉屯)
2.312

巴彦乌兰苏木
华兴艾里
2.542

巴彦乌兰苏木
敖格特尔
2.268

巴彦乌兰苏木
德兴屯
3.003

巴彦乌兰苏木
哈日哈达
0.907

巴达尔胡镇
林场
2.222

ZQJXYH
-2016-07
宝力根花苏木
后德力斯台(上)
0.869
35.7

宝力根花苏木
那金(团结屯)
2.6

宝力根花苏木
东合心屯
3.083

宝力根花苏木
西合心屯
2.775

宝力根花苏木
青山屯
2.981

宝力根花苏木
青山屯补充设计
0.21

宝力根花苏木
前伊和
3.048

胡尔勒镇
牧业队
0.841

胡尔勒镇
新宝力高
4

胡尔勒镇
杨根扎拉嘎(双山屯)
2

胡尔勒镇
新满都拉图
3.5

胡尔勒镇
东芒哈
2.876

努文木仁乡
依和道堡屯
3.42

乌塔其
乌塔其屯
3.5

ZQJXYH
-2016-08
新林镇
大沟塘
2.214
34.289

新林镇
前喇嘛河子(一组)
2.766

新林镇
于家街
0.536

新林镇
营林八队
2.334

音德尔镇
桦树沟
2.51

音德尔镇
林场
0.815

音德尔镇
前五家户屯
2.071

音德尔镇
岐凤山屯
2.11

音德尔镇
嘎查屯
0.643

阿尔本格勒镇
白辛哈达
3.885

阿尔本格勒镇
耿家屯
3.217

阿尔本格勒镇
套胡木台
0.868

阿尔本格勒镇
小十家户(白辛大屯)
1.719

好力保乡
腰屯
3.123

好力保乡
半拉窝卜屯
2.546

好力保乡
和平村屯
2.93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过去五年内(2011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过去五年内(2011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施工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如参与了与本项目同步招标的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第三批街巷硬化工程或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第四批街巷硬化工程施工标段的投标,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兴安盟或扎赉特旗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5家。施工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扎赉特旗粮食大酒店(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商务局路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本次招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会同检察机关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单位相关记录,若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扎赉特旗刘氏国宴(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政府东彩虹门东20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2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24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8.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扎赉特旗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电 话:****-*******

邮 编:1376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邮政编码:1376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齐福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63****-*******

传 真:****-*******

联 系 人:刘 健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六年六月八日


公告附件(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资质等级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能 力 要 求

1、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2、为所投标段承诺的流动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过去5年内(指2011年6月1日至今)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或兴安盟行政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有商业贿赂行为;

(7)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项目经理
1名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类似工程施工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必须不大于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否则不予认可),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1名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类似工程施工5年以上,至少曾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总工程师职务。


二、施工标段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数量
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评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 5 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担保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的内容按规定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人针对本标段只提交一套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总价;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存档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有变更必须在开标时提供变更后的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企业验资报告或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计划:15分;

(2)项目管理机构:30分;

(3)企业业绩:20分;

(4)履约信誉,满分20分;

(5)财务能力:15分。

(6)评分细则见附件二。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评分标准见2.2.4款

2.2.2
评标价计算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施工

组织计划
15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2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1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0.6~1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0.6~1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0.6~1分。

支付保障措施(有关民工工资、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工程分包等的按期支付保证措施)
2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项目管理机构
30
项目经理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项目总工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企业业绩
20
近5年已完类似工程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6分。

类似公路工程业绩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

履约信誉
20
履约信誉
20
在内蒙古公路建设市场有不良记录的,得0分;否则,得20分。

财务能力
15
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注:各评审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投标单位评审因素综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综合评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三、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资 质

项 目
要 求

资 质
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 绩

项 目
要 求

业 绩
最近5年内(指2011年6月1日~现在),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验收。



人 员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最低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10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年龄60岁以下。
1


2
试验室主任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1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道路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4
结构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


5
测量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


6
计量合同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


7
监理员
初级及以上职称,经过专业监理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至少3年施工监理工作经验。
3


8
试验员
初级或以上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员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员培训合格证书,3年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1


9
测量员
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测量工作经验。
2


10
安全员
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至少4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1



合计

15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年龄必须在65岁以下,但60岁以上人员不超过人员总数的30%。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试验、检测设备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土工试验设备
新标准土样筛

1


烘箱(中型)

1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1


电动击实仪(重型)

1


多功能脱模器

1


CBR试验装置

1


电子天平(500g、1Kg、5Kg、10Kg、20Kg)

各2


2
集料试验设备
磅秤

2


新标准集料筛

2


3
水泥砼、砂浆试验设备
标准养护室(20m2以上)

1


水泥砼搅拌机

1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1m2)

1


坍落度筒

1


砼抗压试模

10


砼抗折试模

10


砂浆试模

10


4
道路工程测试设备
灌砂筒(大、小)

各3


弯沉仪(5.4m)

1


3米直尺

1


路面构造深度仪(砂铺法)

1


5
公路线形及

几何尺寸测试

设备
全站仪

1


自动安平水准仪(S0.5)

2


6
办公、通讯及

交通设施
台式计算机

3


复印机(可复印A3幅面)

1


激光打印机

1


传真机

1


数码照相及摄像机

1


会议室
m2/间
40/1


越野车

3


客货两用车

1




财 务

项目
要 求
备注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最近3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诉讼和履约

项 目
要 求
备注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3~现在年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或兴安盟或扎赉特旗通报过。

5、投标人在2013~现在年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或兴安盟或扎赉特旗通报过。

6、投标人没有商业贿赂行为。

7、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查询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四、施工监理标段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已签署的除外),未使用签名章代替;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还应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证书或授权书及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0分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D)(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 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当通过开标审查、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或详细评审中任一阶段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016.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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