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湿地自然遗产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大港湿地自然遗产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大港湿地自然遗产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已由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南发改字【2023】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规模:自然遗产保护展示区建筑面积8935.00㎡,可布展使用面积5163.00 ㎡,包含湿地科普馆、湿地标本馆、湿地珍禽馆、人与自然馆、非遗体验馆、宣教中心等,新建自然遗产展示区(室外)5000 ㎡、内部道路2915㎡、生态屏障8400㎡、停车场3500㎡等配套设施。(详见发包人要求)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为南大港湿地自然遗产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行业划分为建筑业;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 09:00至2024-05-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大港产业园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528号金嘉园小区商业B区2号3层东区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张宏 |
电话: | 0317-*******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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